圖片來源:京法網事微博
  中新網10月28日電 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“京法網事”消息,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冀中星爆炸案二審決定予以立案受理。
 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於2013年10月15日以爆炸罪判處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六年。一審宣判後,被告人冀中星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。
  2013年10月28日,經對一審法院移送的冀中星爆炸案的上訴材料和相關卷宗進行審查,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認為,移送的上訴材料齊全,符合法律規定的二審案件受理條件,決定予以立案受理。
(原標題:北京第三中院對冀中星爆炸案二審予以立案受理)
(編輯:SN06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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